12月9日,有两则关于苹果与三星专利纠纷的判决,结果,在这场著名的“世纪专利大战”中双方各胜一场。 一个是针对三星Galaxy Tab10.1平板电脑的判决在澳大利亚产生,澳大利亚高级法院驳回了苹果对三星该款电脑的禁售上诉,并判决称不能认定苹果的主张。这意味着三星电子在澳大利亚可以立即恢复Galaxy Tab10.1的销售。 另外一个针对苹果智能手机iphone 4S的判决在法国产生。法国巴黎地方法院驳回了三星电子对苹果该款手机的禁售申请,判定该主张不成立。法国巴黎地方法院支持了苹果主张的“FRAND”原则,意指在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前提下使用业内标准通用的他公司专利之权,可以在制售产品之后再支付专利使用费。 不过,这种商业专利战并不能完全阻止二者的合作,因为它们在许多产品当中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双方对讼聚焦的手机和电脑专利来说,任何一个自己的产品中差不多都会有对方的技术元素,假如三星锂电池不再生产,抑或苹果坚持不用三星电池及配件,都会影响双方智能手机或电脑的市场占有率。 截止到11月底,苹果和三星这样的对讼已多达近30起,苹果针对的是三星触摸屏、操作系统,一旦败诉,就意味着所有使用触摸屏和人机界面的三星手机都可能被苹果告上法庭;三星则针对苹果的3G功能,如果胜诉,则意味着苹果智能手机只要有3G上网功能就是侵权。 事实上,双方不但互相使用对方的产品,甚至也有主动把自己的配件交给对方生产,如三星智能手机还要使用苹果的专利,而苹果的闪存、移动处理器一直交给三星生产。再回到上面的话题,三星锂电池截止今年11月份已经销售了3亿颗,如果没有苹果专利技术的支撑,恐怕市面上难以有如此多的三星智能手机和电脑,当然也会间接冲击其锂电池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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